修改后的新《商标法》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。。。。。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,,,,,,,,就新旧商标法衔接有关问题予以明确。。。。。。
新《商标法》划定,,,,,,,,生产、谋划者不得将“著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,,,,,,,或者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及其他商业运动中。。。。。。《通知》明确要求,,,,,,,,关于已经爆发上述行为的,,,,,,,,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置惩罚。。。。。。可是,,,,,,,,关于将“著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。。。。。。
别的,,,,,,,,关于将“著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,,,,,,,商标持有人应肩负违法责任,,,,,,,,由其住所地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查处。。。。。。
